|
泰安公司注冊 政府給企業的補貼是否需要開具發票政府給企業的補貼是否需要開具發票?《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財政部關於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綜〔2010〕111號)第五條規定,沒有財務隸屬關係事業單位等之間發生的往來資金,如科研院所之間、高校之間、科研院所與高校之間發生的科研課題經費等,涉及應稅的資金,應使用稅務發票;不涉及應稅的資金,應憑銀行結算憑證入賬。如果企業收到政府補貼,相關政府部門應該以銀行單據入賬。因此,企業收到政府發給的補貼,不屬於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取得的增值稅應稅收入,所以不需要開具發票。貴單位隻要出具加蓋本單位公章的收款收據就可以,政府部門應該以銀行單據入賬。 網站原創:泰安公司注冊|泰安工商注冊|泰安代辦公司注冊|泰安注冊公司流程及費用|泰安代理記賬|泰安0元免費公司注冊泰安會計做帳|泰安創業扶持政策|泰安大學生創業貸款|泰安大學生創業基地 電話:18605387375 地址:泰山大街利得摩爾商貿城3129 助力泰安中小企業發展 培育泰安創業發展新環境 上一篇在國外注冊公司的類型下一篇工作室與公司有什麽區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