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業稅種稅率匯總增值稅采用比例稅率形式,可以分為基本稅率、低稅率和零稅率。除此之外,*般納稅人采用簡易辦法征稅和小規模納稅人計算稅款時還要用到征收率。 *、稅率 1.基本稅率——17%銷售或進口*般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2.低稅率 (1)11%銷售或進口稅法列舉的貨物: ①生活必需品類——糧食、食用植物油(包括橄欖油)、鮮奶、食用鹽、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和居民用煤炭製品等。 ②文化用品類:圖書、報紙、雜誌、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 ③農業生產資料類:初級農產品、飼料、化肥(有機肥免稅)、農機(不含農機零部件)、農藥、農膜。 ④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 (2)6% 提供金融服務、生活服務、增值電信服務、現代服務(有形動產租賃、不動產租賃服務除外)、銷售無形資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除外)。 3.零稅率 即出口規定範圍內的貨物和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整體稅負為零:單位和個人銷售的下列服務和無形資產,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1)國際運輸服務 (2)航天運輸服務 (3)向境外單位提供的完*在境外消費的下列服務 ①研發服務 ②合同能源管理服務 ③設計服務 ④廣播影視節目的製作和發行服務 ⑤軟件服務 ⑥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 ⑦信息係統服務 ⑧業務流程管理服務 ⑨離岸服務外包業務 ⑩轉讓技術 (4)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服務。 二、征收率 增值稅*般納稅人采用簡易征收辦法和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時采用。 1.基本征收率為3% (1)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和應稅服務,采用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2)自2014年7月1日起,增值稅*般納稅人按規定采用簡易辦法征稅的,征收率統*調整為3%。 2.減按2%征收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和舊貨,減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增值稅*般納稅人銷售舊貨和上述小規模納稅人的征稅政策*致;對增值稅*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征稅時,要區分固定資產的類型和購入時間,其征稅政策如下: (1)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13年7月31日以前購進或自製的小汽車、摩托車和遊艇,以及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自製的其他固定資產(未抵扣進項稅額),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2)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13年8月1日以後購進或自製的小汽車、摩托車和遊艇,以及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自製的其他固定資產,按正常銷售貨物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3.按5%征收 (1)不動產銷售、不動產租賃服務適用5%的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 (2)勞務派造服務,按照差額納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3)納稅人以經營租賃方式將土地出租給他人使用,按照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5%)繳納增值稅。 消費稅 消費稅采用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兩種形式。 *、煙 1.卷煙 (1)甲類卷煙:56%加0.003元/支 (2)乙類卷煙:36%加0.003元/支 (3)批發:11%加0.005元/支 2.雪茄煙:36% 3.煙絲:30% 二、酒 1.白酒: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 2.黃酒:240元/噸 3.啤酒 (1)甲類啤酒:250元/噸 (2)乙類啤酒:220元/噸 4.其他酒:10% 三、*化妝品:15% 四、貴重*飾及珠寶玉石 1.金銀*飾、鉑金*飾和鑽石及鑽石飾品:5% 2.其他貴重*飾和珠寶玉石:10% 五、鞭炮、焰火:15% 六、成品油 1.汽油:1.52元/升 2.柴油:1.2元/升 3.航空煤油:1.2元/升(暫緩征收) 4.石腦油:1.52元/升 5.溶劑油:1.52元/升 6.潤滑油:1.52元/升 7.燃料油:1.2元/升 七、摩托車 1.氣缸容量250毫升:3% 2.氣缸容量在250毫升(不含)以上的:10% 八、小汽車 1.乘用車 (1)氣缸容量(排氣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1% (2)氣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3% (3)氣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5% (4)氣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9% (5)氣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12% (6)氣紅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25% (7)氣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40% 2.中輕型商用客車:5% 3.零售*豪華小汽車:10% 九、高爾夫球及球具:10% 十、*手表:20% 十*、遊艇:10% 十二、木製*次性筷子:5% 十三、實木地板:5% 十四、電池:4% 十五、塗料:4% 城市維護建設稅、煙葉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稅率 1.*般規定 城建稅按納稅人所在地的不同,設置了三檔地區差別比例稅率。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四條規定: (1)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 (2)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 (3)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2.特殊規定 (1)由受托方代扣代繳、代收代繳“三稅”的單位和個人,其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的城建稅按受托方所在地適用稅率執行。 (2)流動經營等無固定納稅地點的單位和個人,在經營地繳納“三稅”的,其城建稅的繳納按經營地適用稅率執行。 二、煙葉稅的稅率 煙葉稅實行比例稅率,稅率為20%。 關稅和船舶噸稅法 *、關稅的稅率 (—)進口關稅稅率 1.稅率設置 進口稅則設有*惠國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普通稅率、關稅配額稅率共五種稅率,*定時期內可實行暫定稅率。 2.稅率種類與計征辦法 (1)從價稅:是*常用的關稅計稅標準。它是以應征稅額占貨物價格或者價值的百分比為稅率。 (2)從量稅:是以進口商品的數量、重量、體積、容量等計量單位為計稅依據。 (3)複合稅:是對某種進口商品同時使用從價和從量計征的*種計征關稅的方法。 (4)選擇稅:是對*種進口商品同時定有從價稅和從量稅兩種稅率,征稅根據物價水平,選擇較高的*種適用。 (5)滑準稅:是*種關稅稅率隨進口商品價格由高到低而由低到高設置計征關稅的方法。 3.暫定稅率與關稅配額稅率 暫定稅率,優先適用於優惠稅率或*惠國稅率,按普通稅率征稅的進口貨物不適用暫定稅率。 關稅配額稅率,*定數量內的部分進口農產品和化肥產品適用稅率較低的配額內稅率,*出該數量的進口商品適用稅率較高的配額外稅率。 二.船舶噸稅 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 *.資源稅 (*)原油 5%~10% (二)天然氣 5%~10% (三)煤炭 2%~10% (四)金屬礦 1.鐵礦:1%~6% 2.金礦:1%~4% 3.銅礦:2%~8% 4.鋁土礦:3%~9% 5.鉛鋅礦:2%~6% 6.鎳礦:2%~6% 7.錫礦:2%~6% 8.未列舉名稱的其他金屬礦產品:稅率不*過20% (五)非金屬礦 1.石墨:3%~10% 2.矽藻土:1%~6% 3.高嶺士:1%~6% 4.螢石:1%~6% 5.石灰石:1%~6% 6.硫鐵礦:1%~6% 7.磷礦:3%~8% 8氯化鉀:3%~8% 9.硫酸鉀:6%~12% 10.井礦鹽:1%~6% 11.湖鹽:1%~6% 12.提取地下鹵水曬製的鹽:3%~15% 13.煤層(成)氣:1%~2% 14.粘土、砂石:每噸或立方米0.1元5元。 15.未列舉名稱的其他非金屬礦產品:從量稅率每噸或立方米不*過30元;從價稅率不*過20% (六)海鹽—1%~5%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
三.耕地占用稅 耕地占用稅實行定額稅率。以縣(市、區)為單位,耕地占用稅的稅額規定如下: (*)人均耕地不*過1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10元至50元; (二)人均耕地*過1畝但不*過2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8元至40元; (三)人均耕地*過2畝但不*過3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6元至30元; (四)人均耕地*過3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5元至2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