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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代理記賬哪些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的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4、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項目。 網站原創:泰安公司注冊|泰安工商注冊|泰安代辦公司注冊|泰安注冊公司流程及費用|泰安代理記賬|泰安0元免費公司注冊泰安會計做帳|泰安創業扶持政策|泰安大學生創業貸款|泰安大學生創業基地 電話:18605387375 地址:泰山大街利得摩爾商貿城3129 助力泰安中小企業發展 培育泰安創業發展新環境 |